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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妇女有困难找法律援助

1999-02-25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沈莹

27岁的大连姑娘付歌年轻轻地下岗了,生了女孩又引起丈夫的不悦,面对病弱体虚的幼儿,想到甩手而去的丈夫,付歌欲哭无泪。正当一筹莫展之时,“娘家”人——大连市妇女法律援助联络中心把她从困境中解救出来。经“中心”律师们取证、调查,法庭做出了公正的裁决:婚姻存续期内,有过错的丈夫应承担抚养责任,向付歌母女支付生活费3000余元。

多年的维权工作使大连市妇联的干部们意识到,必须依靠司法力量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。1997年6月,大连市妇女法律援助联络中心正式成立。从市妇联主席到村妇女主任,共计3200多人遍布各区市县,她们对所辖区进行摸底,给每一位处于困境中的妇女送去帮助。“中心”还通过司法局和10家律师事务所代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。一年多来,联络中心以及所属的网络免费受理法律咨询2000多件,接待贫困妇女2000多人次,办理援助案件50多件。如今,“妇女有困难找法律援助”这句话已经在大连市叫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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